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大亚湾浩晔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市美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惠州市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迪可可实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惠州市百姓缘医药有限公司
惠州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兰溪市三颖纺织制品有限公司
惠州市美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惠州市宏业水电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11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1
发布日期 2020-01-1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