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保利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鸿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500元(原告已预缴4520元),由被告惠州市鸿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29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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