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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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湾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州市鸿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500元(原告已预缴4520元),由被告惠州市鸿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