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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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20民初19177号之一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现住上海市奉贤区。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7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10月15日向本院申请撤诉,并电话表示不再交纳诉讼费用。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张慧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孙汝俊 书记员孙汝俊 |
裁判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