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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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奇台县金奇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奇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奇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新2325执3395号 奇台县金奇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香成兵: 奇台县金奇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成兵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3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350.00元。至此,奇台县金奇阳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新2325民初2364号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