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优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亿盛达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上海优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2,451,752.11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顾伯义、陈春妹、顾莹名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XXX弄XXX号XXX室的担保房屋;

三、查封担保人顾伯义名下位于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917弄杜鹃园72号201室的担保房屋。

(人民法院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亿盛达电子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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