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津0116执1831号 被执行人:***,女,****年**月**日出生,住***。 关于***追缴违法所得执行一案,本院做出的(2018)津0116刑初80075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293684.15元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唐莉、陈兆欣、董杰、李丹琪、王楠、刘文江、徐艳、许颖瑷、张梦妍、杨宝芬、王黎继续退赔并按同等原则分别发还集资参与人。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津0116执1831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 审判长 吕国欣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书记员 郝金亮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