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春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省佳和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吉0103执1699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佳和钢结构安装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和光,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长春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彦河,该公司总经理。 上列当事人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103民初4714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1月9日立案执行,案号(2020)吉0103执1699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9)吉0103民初471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2020)吉0103执1699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