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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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塞维门业有限公司 重庆仁丰门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重庆两江新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起诉。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5338元(已减半收取),本院在案件生效后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