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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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海南豪城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定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琼9021民初1390号 原告:海南豪城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何开群,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海南豪城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海南豪城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定安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