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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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云南省盈江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大理经济开发区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大理市不动产权第××号,共有人蒋静怡],以价值190793元为限;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1,474元,由申请人***负担(已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8-21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