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新昌棋盘山油脂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新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申请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浙江新昌棋盘山油脂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2028939.36元的申请,准予强制执行。 对申请执行人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浙江新昌棋盘山油脂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申请,不准予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的第二项,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