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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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20)鲁0911民初469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728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4560元,由***负担27280元,由山东华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640元,由***负担1364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