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廊坊市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市国开万庄新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中事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19)冀10031民初846号民事判决;

二、廊坊市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北京中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招标费人民币15000元及垫付的拆迁费用人民币13122643元;

三、驳回***、北京中事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172800元,减半收取86400元,由廊坊市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0000元,由***、北京中事咨询有限公司负担6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0626元,由上诉人廊坊市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00000元,由***负担3062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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