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市辰业电子有限公司 肇庆明河制衣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 法院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收取1786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相应的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