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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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前海坤文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广州利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广州长进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变更东方前海坤文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18)粤0106执3242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19-08-19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