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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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案件受理费544元,由上诉人韶关市韶建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5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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