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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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舟山皓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岱山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921执1299号 霍庆双、舟山皓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霍庆双与被执行人舟山皓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舟山皓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霍庆双工资35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舟山皓远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执行款3500元,并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霍庆双已受偿执行款35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