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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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古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扬州中心支公司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敖汉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保全被申请人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敖汉分公司、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保全金额54.3万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