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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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西安××路××号××幢××室的房产(所有权证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4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轮候扣押的,本裁定自在先扣押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2-1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