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化支行 江苏瑞银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兴化市华源纺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江苏瑞银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车牌号为苏M×××××大众汽车牌、苏M×××××宝马牌汽车各一辆。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3-6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