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河南九嘉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河南九嘉置业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审 判 长 江发兵 人民陪审员 高 歌 人民陪审员 杨悦丹 二〇一九年××月××日 书 记 员 李昆鹏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