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市科佳仪表有限公司
安徽维思克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
北京商专润文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509元,由常州市科佳仪表有限公司负担10209元,由天长市星河防腐仪表有限公司负担43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8-26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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