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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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省浩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长春新科教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长春新科教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3894558.66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2-3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