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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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 湖南杰伟安福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湖南杰伟安福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李德志银行存款或收入人民币7283.1元(未计算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二、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邹建富银行存款或收入人民币730元(未计算利息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发布日期 | 2020-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