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
山东千运印业有限公司
寿光市伟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山东千运印业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935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寿光市伟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04
发布日期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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