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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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名下坐落于吉林市××区房屋,所有权证号:S000353307; 二、查封***名下坐落于吉林市××区房屋,所有权证号:S000284348; 三、查封***名下坐落于吉林市××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GX000020498; 四、查封***名下坐落于吉林市××区,不动产权证书号:吉(2017)吉林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 五、查封***名下坐落于吉林市××区网点,不动产权证号:吉(2017)吉林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 六、查封***名下揽胜RANGEROVER小型越野客车的车籍,发动机号码:230306B11255448PN。 上列房籍的查封期限均为三年,车籍的查封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如需接续查封,申请人应在保全期限届满前七日向本院递交申请。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2-16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