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宁如意印染有限公司 嘉祥县昌润化工有限公司 郓城圣达如意印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嘉祥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829民初607-2号 原告:嘉祥县昌润化工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9076951187B。 法定代表人:陈霞,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告:郓城圣达如意印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济宁如意印染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孙利明,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原告嘉祥县昌润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郓城圣达如意印染有限公司、济宁如意印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10日立案。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杨存灵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史作娴 |
| 裁判日期 | 2020-02-13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