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省南安市柏荣石材有限公司
襄阳宝丽金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襄阳宝丽金餐饮娱乐文化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加工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5579元,由上诉人福建省南安市柏荣石材有限公司承担8935元,由襄阳宝丽金餐饮娱乐文化有限公司、***、***、***承担2664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0-30
发布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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