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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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福州滨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市银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深圳市银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深圳市银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深圳市银典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