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实施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裴文铭银行存款人民币6029元(案件受理费979元、律师费5000元、执行费5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23
发布日期 2020-12-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