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遵义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2020)黔0302民初5569号民事判决; 二、***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遵义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款项3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55元(已减半收取),二审案件受理费1,710元,共计2,565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