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牡丹江天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牡丹江银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牡丹江银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嘉园×号楼6单元1301号和×号楼000125号两户房屋的产权登记。 案件受理费7713元,减半收取计3856.50元,由被告牡丹江银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