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衡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恒泽宜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2018)鄂0116民初639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2018)鄂0116民初639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

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3849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付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614元,减半收取计807元,由***负担557元,***负担2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14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0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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