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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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鄂0192民初76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减半收取1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均由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12-18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