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意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武汉健康人大药房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被告(反诉第三人)武汉意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签署的《租赁经营合同》于2019年7月8日解除; 二、被告(反诉原告)***、被告(反诉第三人)武汉意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返还房屋保证金500000元; 三、被告(反诉原告)***、被告(反诉第三人)武汉意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退还剩余房屋租金688887元; 四、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500元,减半收取计77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及被告(反诉第三人)武汉意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原告(反诉被告)***已预付本院,被告(反诉原告)***及被告(反诉第三人)武汉意中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随上述应付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反诉被告)***);反诉案件受理费3418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已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