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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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山东省诸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威玺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垫付款448027.25元、律师费8000元,共计456027.2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履行保证责任后,依法可向被告***追偿;

三、驳回原告威玺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40元,减半收取4070元,诉讼保全费2800元,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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