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无锡九如城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35800元(已由***预交65587元、九如城公司预交负担70213元),由***负担122220元,九如城公司负担13580元。***应向本院交纳的56633元案件受理费九如城公司同意本院不再退还,由***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于九如城公司。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