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青岛聚蚨源机电有限公司 青岛振华幕墙有限公司 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悦中达燃料有限公司 新泰市瑞达祥经贸有限公司 青岛东亚远达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1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4683893.71元及利息(以本金4683893.71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其后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对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在***不能清偿的部分的三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追偿;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24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750元,共计92990元,由***负担17628元,由***负担75362元,***对***负担案件受理费的三分之一承担赔付责任,***承担付款责任后有权向***追偿。二审案件受理费83640元,由***负担22247元,***负担6139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7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