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聚蚨源机电有限公司
青岛振华幕墙有限公司
青岛金鼎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悦中达燃料有限公司
新泰市瑞达祥经贸有限公司
青岛东亚远达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1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4683893.71元及利息(以本金4683893.71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13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20日,其后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对判决第二项确定的债务在***不能清偿的部分的三分之一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追偿;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7240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750元,共计92990元,由***负担17628元,由***负担75362元,***对***负担案件受理费的三分之一承担赔付责任,***承担付款责任后有权向***追偿。二审案件受理费83640元,由***负担22247元,***负担61393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7
发布日期 2020-12-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