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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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安徽鲲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案件受理费960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安徽鲲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反诉费495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2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