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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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惠州市明宏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0)粤1302民初884号民事判决; 二、惠州市明宏贸易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偿还借款本金760000元及其利息15706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件一审受理费14880元由***、惠州市明宏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2052.8元,***负担2827.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880元由***负担12052.8元,***负担2827.2元。***预交的一审案件受理费14880元退回12052.8元,***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退回2827.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9-15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