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沭阳县正大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沭阳金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办理沭阳县孙巷小区一期37幢1单元501室房屋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被告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协助;被告***同时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80元、保全费1620元,共计17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0元。 |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