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沭阳县正大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沭阳金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办理沭阳县孙巷小区一期37幢1单元501室房屋不动产权属登记手续,被告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协助;被告***同时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权属过户手续。

案件受理费80元、保全费1620元,共计17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0元。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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