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昱辰生态农业开发随县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佳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鄂1321民初2133号

原告:随县财政局,住***。

法定代表人:胡超,局长。

被告:昱辰生态农业开发随县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俊,总经理。

被告:湖北佳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周建超,总经理。

上列原告与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9日立案。

本案中止诉讼。

裁判日期 2019-10-10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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