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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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益阳市小宇宙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其他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案件受理费2560元,减半收取128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0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