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东大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莲湖路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略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时,可随时持(2018)陕0707民初3412号民事判决书和本裁定书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12-9 |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