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荣县菲美斯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荣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四川省荣新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菲美斯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成都菲美斯酒店投资有限公司登记所有坐落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3栋1单元14层8号科研办公用房,期限为三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四川省荣新集团有限公司登记所有坐落于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3栋1单元13层6号科研办公用房、14层4号科研办公用房、13层4号科研办公用房、14层2号科研办公用房、13层8号科研办公用房、13层2号科研办公用房、13层1号科研办公用房、13层3号科研办公用房、14层3号科研办公用房、14层5号科研办公用房、13层5号科研办公用房、14层1号科研办公用房、13层7号科研办公用房,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被执行人***登记所有坐落于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南路X号车位、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X号住宅,期限为三年。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9-06
发布日期 2020-01-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