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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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东永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普阳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普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存款17万元; 二、冻结期限为12个月,自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1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洗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7-23 |
发布日期 | 202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