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永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普阳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普阳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存款17万元;

二、冻结期限为12个月,自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1日。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洗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7-23
发布日期 2020-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