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茗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泛亚宏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枣庄市达利园饮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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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如皋市人民法院(2019)苏0682民初8422号民事判决第二、四项部分;

二、撤销如皋市人民法院(2019)苏0682民初8422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部分;

三、山东茗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达利园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在涉案侵权产品上使用与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黑罐椰树牌椰子汁”商品近似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山东茗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达利园饮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2万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050元,山东茗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达利园饮料有限公司、***负担2700元,如皋市白蒲镇亚娟百货商店负担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800元,由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800元、山东茗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枣庄市达利园饮料有限公司、***负担4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5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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