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淄博中浩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祥安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联坤置业有限公司
淄博铸信物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山东联坤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山东,坐落于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康家村****,土地证号为桓国用(2011)第**011)第G11084号的土地使用权二宗及该二宗土地上的房产九处[其中有证房产三处(产权证号为08-××5)、无证房产六处]和相关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淄博同生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淄同司法鉴字(2019)TS--014号评估报告书]归买受人淄博中浩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3TD1CA0L)所有。上述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淄博中浩置业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淄博中浩置业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7-31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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