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法院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被告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齐齐哈尔建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裁判日期 2019-7-10
发布日期 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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