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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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宾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丹阳市宾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丹阳市丹北镇明和汽车修理厂、***、***银行存款3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 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发布日期 | 2020-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