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丹阳市宾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丹阳市天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丹阳市宾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丹阳市丹北镇明和汽车修理厂、***、***银行存款3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

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12
发布日期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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